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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浏览次数:1183    最后修改时间:2008-09-28
各部门、各分工会:
为丰富我院师生体育文化生活,更好地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构建和谐校园,将阳光体育运动推向高潮。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08年10月30、31日召开我院第七届运动会。希各部门、各分工会认真组织,积极报名,确保本次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1.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2.运动员报名表




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学院第七届运动会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学院第七届运动会的统筹工作,并设立仲裁委员会。
1、组委会
名誉主任:孟祥林 贾俐俐
任:王晓农
任:史立峰
员:李国之 郭荣梅 何卫平 吴兆明
祁国新 武可俊 康建军 张文斌 杨金刚
米永胜 王道峰
2、仲裁委员会
任:王晓农
委 员:何卫平 王 平 史立峰 洪春斌 贾志顺
二、宗旨:
以“我参与、我健身、我快乐”为主题,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我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向更快、更高的方向发展。
三、比赛日期与地点: 2008年10月30、31日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学生代表队:汽车工程系、公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社科系
教工代表队:机关分工会、汽车分工会、公路分工会、管理分工会、信息分工会、机电分工会、建筑分工会、人文分工会、教辅分工会、后勤分工会
五、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4项)
100米 200米 800米 1500米 10×100米迎面接力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滚轮胎30米往返(5×2人) 10人11足50米跑 跳远 铅球 跳高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50米迎面(10人) 电网游戏(9人9孔)
2.学生女子组(14项)
100米 200米 800米 1500米 10×100米迎面接力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滚轮胎30米往返(5×2人) 10人11足50米跑 跳远 铅球 跳高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50米迎面(10人) 电网游戏(9人9孔)
3.教工男子组(8项)
8×50米迎面接力 5人6足50米跑 4×100米接力 跳远 跳远(45岁以上) 铅球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50米迎面(5男5女) 拔河(15人)
4.教工女子组(8项)
8×50米迎面接力 5人6足50米跑 4×100米接力 跳远 跳远(45岁以上) 铅球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50米迎面(5男5女) 拔河(8人)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分组:
(1)学生男子组:各系的男子学生代表队
(2)学生女子组:各系的女子学生代表队
(3)教工男子组: 各分工会男教职工代表队
(4)教工女子组: 各分工会女教职工代表队
2.学生单项每队男女均不得超过6人,集体项目每系男女各派一队。
3.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
4.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10人。
5.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足或等于8人(队)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队)时均设两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为一个赛次。含有2个赛次的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队)参加决赛,预赛成绩相等者按有效成绩的1/100秒排名,仍相等,则由大会抽签决定进入决赛的名单。
6.竞赛使用最新竞赛规则。
7.运动员比赛用小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
七、教工项目参赛说明:
1. 8×50米迎面接力项目共8人,其中40岁以上2人。
2.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项目为5男5女,其中部门领导2人、院领导1人。

八、运动员资格:
1、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我院正式录取的在籍大学生,对于不符合条件规定参加比赛者,除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外,取消所在单位集体荣誉奖评选资格。
2.比赛时需交验本人的相关证件。
3.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报名超项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和名次外,另扣除团体总分10分,并通报批评。
八、录取名次、计分方法及奖励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若某项比赛只有八人或不足八人参加时则减一录取。不足三人报名的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该项目的运动员可以改报其他项目。
2、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次并列,则取消后面相应名次,把得分平均分配。
3、集体项目(广播操、10×100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以单项3倍分值计算,其他集体项目以单项2倍分值计算。
4、男、女各项成绩破院田径记录或达二级标准加9分。同一人同一项目只加分一次。(取最高分)
5、团体总分计算方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获得分之和计算团体名次。若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为前,依此类推。
6、凡获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单位颁发奖牌。获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给予证书奖励。
九、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标准另定)

十、报名:
1. 2008年10月17日前将体育部印发的正式报名单上交至体育部办公室孙志伟老师处(行健馆219室)。报名单(可复印或网上下载)一式三份,自留一份,交大会二份,同时必须上交电子文档一份(Emailtyb@njci. cn)。报名单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或送打印稿),并请领队签名认可。 报名表加盖系部和校医院公章。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作弃权论。
十一、其它规定
1、为了保障运动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非临场比赛的运动员及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各单位人员亦不得直接干预裁判的正常工作。对比赛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抗议时,必须在成绩宣布前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同时交纳押金100元。如抗议成立,则退还押金,否则押金不退,作为罚款。
2、径赛项目比赛运动员必须使用平底胶鞋或塑胶跑道专用钉鞋。
3、报名单上交后,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或补报名,要经体育部主任批准。运动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比赛时,不得由他人顶替。
4、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经校医体检合格。(由各单位负责)。
5、运动员必须检录后方准参加比赛。
6、各单位在领取钉鞋时,交押金三佰元。交回钉鞋时退还押金。
7、裁判员、仲裁委员等人员的委派由体育部统一负责。
8、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开、闭幕式服装自行决定,队旗由各代表队自己准备,颜色、规格、图样、文字不限。
9、器材由大会准备。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和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