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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学生须知
浏览次数:744    最后修改时间:2010-08-29

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了解本学期的教学内容、课堂要求、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以及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方式,落实措施。请各位老师在第一次课向学生说明下列事项:

一、本学期教学任务;

二、考试项目、考试采用的方法、评分标准(大纲标准);

三、课堂教学常规;

四、补考时间安排:9814:30——15:30

五、成绩考核及权重

  1. 理论10%:以理论作业为考核内容;
  2. 专项40%:各教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评分细则评定成绩;既有量化考核又有技评的项目各占20%;
  3. 身体素质20%:按大纲评分标准;
  4. 平时表现20%:以上课出勤、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予评定(旷课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两分,事假、迟到一次扣一分);
  5. 课外体育部活动10%:主要以学生参加体育俱乐部次数评定。

:凡学期缺课(无论何种原因)达到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一律不予评定体育成绩,必须重修;

凡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者,需持医生证明和任课教师的处理意见,报体育部批准后方可缓考;

凡早操本学期出勤低于50次,体育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四个学期累计少于200次,不得正常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