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新生上课时间安排,决定11月30日(15:00-17:00)在田径场进行新生体质健康测试50米,望各院、系配合开展此工作。如测试时间与各院、系活动有冲突请与体育部办公室联系,根据情况调整测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地点:田径场东、西跑道;
二、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测试;
三、各院、系测试时间安排表;
地点 | 时间 | 院、系 | 地点 | 时间 | 院、系 |
东 跑 道 | 11月30日 15:00-15:40 | 汽车工程 学院 | 西 跑 道 | 11月30日 15:00-15:40 | 路桥与港航 工程学院 |
11月30日 15:40-16:20 | 运输管理 学院 | 11月30日 15:40-16:20 | 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 ||
11月30日 16:20-17:00 | 机电工程 学院 | 11月30日 16:20-17:00 | 建筑工程学院 人文艺术系 |
四、测试须知:
1、测试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测试者,无测试成绩,由此影响毕业或综合测评,后果自负。
2、测试者应着运动装、运动鞋,在正式测试前自觉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测试时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3、测试者应讲文明、有礼貌,自觉遵守测试秩序,自觉保持测试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身体残疾或因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肺病、肝炎、癫痫等)不能参加测试者,应提交免测申请。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5、对弄虚作假、扰乱测试工作者,按学院考试管理条例报教务处处理。
6、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测试工作人员联系。
体育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